Saturday, November 12, 2005

情必近乎痴而始真


香港社會不知在甚麼時候可始,愛一個人愛得太深時便會被認為是變態。那天晚上下著微微細雨,你在她家樓下等了她一個夜晚,全身的衣服都濕透了,但她卻好像甚麼那看不到。你怔怔地望著那扇熟悉的窗戶,曾經在無數個晚上,你指給她哪是小熊座,哪是射手座,而她在你的懷裡笑得很甜,和天上的星星一樣調皮地眨著眼睛。

天空裡的星星讓雨水沖走了,她也融化在這個淅淅瀝瀝的夜裡,你卻因為昨天的失言而在雨中背著西西弗斯的石頭。當雨停了,天空發白了,不施水粉的她出去買早餐。當她見到渾身濕漉漉的你時,露出了一面驚愕,就好像你早陣子帶她到海洋公園的萬聖節派對時,那隻僵屍跳出來嚇她一跳時的恐懼面容。

從此她就這樣避開你,對不起,功課忙了,約了朋友了,感冒了,有時朋友的朋友過身了…直至有一天,你們的一名共同朋友告訴你,她怕了你,因為那次你活像一個雨夜屠夫。

你露出了一面的惶然,因為你從沒有想過愛得太深竟是一種罪孽。在這個社會,當浮誇成為了主流,一段愛情便失去了應有的深度。張潮在《幽夢影》中說「情必近乎痴而始真,才必兼乎趣而始化。」,但那是幾百年前的事了,現在痴情被視為變態,正如意趣盎然的文章變成了堆砌的文字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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